阿根廷对华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阿根廷对华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7月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335/2020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动力传输部件即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西班牙语:crucetas y tricetas)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在审查程序结束前,第539/15号决议确定的反倾销措施持续有效。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708.99.90。
利益相关方可以登陆网站下载调查问卷,网址为www.argentina.gob.ar/cnce/。
2007年7月11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月6日,阿根廷原生产部发布第36/2008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开始正式征收反倾销税。2015年7月6日,阿根廷原经济与公共财政部作出第539号决议,对中国的十字万向节和球笼三叉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涉案产品分别征收11.09美元/公斤和16.02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
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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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进行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双反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20年7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Passenger Vehicle and Light Truck Tires)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同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对进口自中国的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第一次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立案调查,审查若取消现行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在合理可预见期间内,涉案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内产业构成的实质性损害是否将继续或再度发生。利益相关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向美国商务部进行应诉登记。利益相关方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回复意见,并最晚于2020年9月14日就该案回复意见的充分性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评述意见。
2014年7月21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5年6月12日,美国商务部对华乘用车和轻型货车轮胎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消息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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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对华冷冻设备用玻璃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2020年6月25日,巴西经济部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于《联邦政府公报》上发布2020年第63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葡萄牙语:vidros para uso em eletrodomésticos da linha fria)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详见附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涉案产品南共市税号为7007.19.00。
2013年1月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4年7月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作出反倾销终裁,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2.74~5.45美元/平方米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19年7月1日,巴西经济部发布2019年第40号公告称,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冷冻设备用玻璃或制冷家电安全玻璃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